婺源縣紫陽中學學費和住宿費標準制定方案聽證會第二次公告
婺源縣紫陽中學學費和住宿費標準制定方案聽證會第二次公告
根據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政府制定價格聽證辦法》的規定,婺源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定于2023年8月21日上午9時在婺源縣新會議中心三樓第三會議室召開婺源縣紫陽中學學費和住宿費標準制定方案聽證會?,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定價方案
為規范我縣民辦中小學校收費行為,維護受教育者和民辦中小學校合法權益,促進我縣民辦中小學教育健康發展,我委會同縣教體局,對我縣非營利性民辦學校教育收費予以重新定價。根據國家發改委《政府制定價格行為規則》等有關規定,在成本監審的基礎上,擬定了我縣紫陽中學學費和住宿費收費標準方案
(一)我縣民辦中小學校情況
目前,我縣民辦中小學校僅有一所,為婺源縣紫陽中學。該學校屬非營利性民辦學校,系江西省優秀重點中學,開辦全日制普通高中,現有61個教學班,學生3492人,教職工184人(其中教育在崗教職工167人,學生住宿管理員工17人)。
根據江西省發展改革委、江西省教育廳、江西省人社廳《關于放開民辦教育收費有關事項的通知》(贛發改收費[2015]221號)文件規定,紫陽中學學費、住宿費于2015年3月實行市場調節價管理,其收費標準是由學校自主核定,并按二費制收費,2023年春季開學時,學校的學費標準為參公收費1211元/生/學期,參民收費7780元/生/學期;住宿費標準為普通公寓800元/生/學期,高級公寓1200元/生/學期。
(二)標準制定的政策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2、國家發改委《政府制定價格行為規則》第7號令:“定價機關制定價格,應當履行價格調查、成本監審或者成本調查、聽取社會意見、合法性審查、集體審議、作出制定價格的決定等程序?!?span>3、江西省發展改革委、江西省教育廳《關于印發<江西省民辦中小學校收費管理辦法>的通知》(贛發改價管規[2023]138號):“第四條非營利性民辦中小學校的學費、住宿費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薄暗谖鍡l非營利性民辦中小學校學費標準制定或調整方案,由設區市、縣(市)教育行政部門提出意見,同級發展改革委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辦學條件和居民經濟承受能力進行審核,兩部門共同報本級人民政府審核。非營利性民辦中小學校住宿費標準制定或者調整方案,由設區市、縣(市)教育行政部門提出意見,報同級發展改革委審核批準后執行?!?span>4、縣發改委《關于婺源縣紫陽中學教育和住宿收費定價成本監審的報告》(婺發改成本監字[2023]03號);
(三)標準制定的方案
現以國家有關政策為依據,以我委出具的成本監審報告為基礎,按照成本補償原則,統籌考慮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社會承受能力等因素,對我縣紫陽中學學費和住宿費標準予以核定,具體如下:
1、學費標準:
(1)參公收費標準:550元/生/學期
(2)參民收費標準:7150元/生/學期
2、住宿費標準:
(1)普通公寓:750元/生/學期
(2)高級公寓:1150元/生/學期
3、執行時間此次核定的學費和住宿費標準,實行最高限價管理,自2023年秋季開學起執行。
二、成本監審辦法和結論
按照價格管理權限,婺源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成本監審工作人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政府制定價格成本監審辦法》和《江西省民辦中小學教育收費定價成本監審技術指南》等規定,對婺源縣紫陽中學2020-2022年度教育和住宿收費定價成本進行了監審,并出具了成本監審報告。核定婺源縣紫陽中學教育定價年總成本為2997.77萬元,教育收費生均定價成本為8861元/人·年;住宿收費定價年總成本為234.87萬元,住宿收費生均定價成本為1716元/人·年。
三、聽證會聽證人、聽證參加人
1、聽證人
縣發改委黨組書記、主任 朱春華
縣委教體工委委員、教體局副局長 汪世根
縣發改委黨組成員 徐洪華
2、聽證參加人
消 費 者:程明英 程陽興 戴華容
程兆亮 程慶權 杜潤田
經 營 者:紫陽中學理事長 孫標武
紫陽中學副校長 程利鑫
相關部門:縣人大財經委主任 項新權
縣政協教科衛體委副主任 王群英
縣政府辦八級職員 王金蓮
縣司法局干部 王春芝
縣消協秘書長 俞慶健
縣教體局會計核算中心股長 吳健輝
縣市管局價格監督股股長 毛 蕾
目前,我縣民辦中小學校僅有一所,為婺源縣紫陽中據江
婺源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3年8月16日